记者了解到,此次让居民赶快去领的购房补贴横跨3个年度(2008年、2009年、2010年),由于这3年的契税政策不同,所以,每一个时间段购买房产应缴契税也都不一样。
2008年10月1日—2008年12月31日购房者,享受的优惠政策为:90—144平方米之间的普通住宅为1.5%(税率2%,南京补贴0.5%),90平方米以下“零契税”(税率1%,南京补贴1%),而144平方米以上或容积率小于1的高档房为4%。
2009年购房者,享受的优惠政策为:144平方米以上或容积率小于1的高档房实际契税为房价的2%(税率3%,南京补贴1%),90—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实际契税为0.5%(税率1%,南京补贴0.5%),90平方米以下“零契税”(税率1%,南京补贴1%)。
2010年1月1日—10月20日期间的房补政策,分首套房和改善房,具体政策为:在本市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给予总房款0.5%的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在南京市仅有一套住房,在2010年内出售住房并且重新购房的,给予房款总额0.5%的购房补贴。144平方米以上或容积率小于1的高档房契税为3%;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房契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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