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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就婴儿配方奶粉/食品制订新要求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点击数:804    更新时间:201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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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西哥政府近日就婴儿配方奶粉和婴儿食品提出了新要求。强制性标准NOM-131-SSA1-2012对婴儿配方奶粉和婴儿食品提出了新的卫生标准、营养规范、标签要求、采样和测试方法。进口商必须符合NOM-131-SSA1-2012标准中关于食品、饮料和食品补充剂加工过程中的卫生操作要求。任何用于婴儿配方奶粉和婴儿食品的材料须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干净及无害(2);不能超过委员会部际间对于农药、化肥和有毒物质的使用和控制(CICOPLAFEST)的官方杀虫剂目录内最大农药残留水平或含有任何违禁杀虫剂;(3)不得接受电离辐射,和(4)不得采用任何可能导致营养重大损失的加工方式。婴儿配方奶粉和婴儿食品不应含有激素、抗生素和其他污染物或活性药理物质。此外,婴儿配方奶粉必须符合世界卫生组织母乳替代品销售国际准则(International Code of Marketing of Breast-Milk Substitutes)及其任何后续的决议。对产品负责的一方也必须有足够的文件能证明其符合标准规范。新标准还要求婴儿配方奶粉和婴儿食品符合一些额外要求。比如,婴儿配方奶粉中所含的砷不得超过0.10毫克/千克,汞不得超过0.05毫克/千克,铅含量不得超过0.02毫克/千克。除某些豁免外,这些要求的生效日期为2013年1月8日。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hguang8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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