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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煤价格彻底市场化或为时不远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低碳网    点击数:430    更新时间:201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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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国家发改委酝酿电煤价格彻底市场化情况下,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报告建议,完善煤电联动政策,明确煤电联动的触发启动点等,以减轻电力企业负担。

  中电联在《2012年前三季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及全年分析预测报告》中提出,要加快形成实际到厂煤炭价格指数,取消燃煤电厂自行消化30%的煤价上涨因素政策,在电煤价格涨幅超过一定幅度的情况下同步实行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联动。

  二是所有电煤重点合同转为中长期合同,大部分市场煤合同转为中长期合同,其电煤运输全部列入国家重点运输计划且将运力主要配置给发电集团,铁路部门优先调度安排电煤运输。

  上证报此前曾报导,国家发改委正酝酿的煤炭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中,取消了电煤重点合同,代之以中长期合同。而中长期合同煤价由煤电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国家不设置基础价格,这意味着电煤真正彻底实现市场化。一位业内人士透露,电煤彻底市场化今年应该就会体现。

  报导引述中电联一位人士称,中电联上述建议内容实际上是电企对当前电煤价格并轨改革的态度和主张,即电价也应市场化,这样才能彻底解决“市场煤”与“计划电”的长期矛盾。据悉,中电联已就上述意见以书面形式反映至国家发改委。

  电煤是煤炭最主要的一个品种,占煤炭总量的八成左右。之前因煤价一路看涨,电厂在与煤企需提前谈判,确定一定规模的煤炭供应量和价格,不足部分再从市场补足。一般情况下,重点电煤(合同)价格低於市场煤200元人民币/吨左右。

  2012年重点合同电煤的量已经从最初的占电煤总量的七成以上,降至约30%。而随着电煤价格的下降,秦皇岛市场煤价格与重点合同煤价之间逐渐接轨,电煤彻底市场化的机会渐近。

  另外,电企还提出“算旧账”的要求,即除了解决并轨过程中发电企业增加发电成本的补偿问题,还要求财政注入资本金解决发电企业的历史欠账问题,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以及加快推进流通领域体制改革等。

  补偿上述“旧账”对於亏损严重、负债率较高的电力行业相当重要。统计显示,今年前三季度五大发电集团火电业务仍然累计亏损,亏损面接近50%。

  煤电定价完全市场化後,不同煤电企业受影响程度不同。如果重点合同量多,且价格远低於市场价的火电企业,将受到最大冲击;相反,重点合同煤价格低於市场价的煤炭企业,则是受益者。

  煤电联动政策始於2004年年底。当时规定,以不少於六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较前一个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便将相应调整电价。但由於担心价格上涨,中国实际上只实施了两次煤电联动。

  中国五大发电集团包括华能集团、大唐集团、中电投集团、华电集团和国电集团,分别是华能国际、大唐发电、中国电力和国电电力的母公司。

  2011年五大发电集团实现利润185.6亿元,同比下降15.6%。利润下滑主要由於煤价持续高位运行导致火电业务巨额亏损,合并利润主要来自於水电、风电、煤炭等业务以及12月到位的各项政府性补助资金、土地处置收入和资本运作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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