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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日,欧盟汽车安全新规定正式生效。新规定将对新生产的机动车提出新的安全要求,其中强制要求包括:安全带提醒设置、电动车安全要求、操作简单的儿童安全座椅设置(ISOFIX)、在发生事故行李箱移位时对乘客的更好保护以及胎压监测系统。此外,汽车还需配备档位指示器,便于驾驶者省油、降低温室气体排放。2009年制定的通用安全法规已经对这些设置提出要求。此次新规替换了2009年通用安全法规中的50多个指示,成为简化欧洲立法、减少机动车行业法规和行政负担的典范。 欧盟副主席、工业和企业委员Antonio Tajani表示,我们致力于改善欧盟驾驶员、乘客和道路参与者的整体安全,这些新规将通过降低事故可能性提高安全水平。 2009年的通用安全法规要求汽车在2012年配备电子稳定系统ESC、高级紧急制动系统AEBS、车道偏离报警系统LDW、制动力辅助系统BAS,对轮胎要求配备低滚动阻力轮胎LRRT和胎压监测系统TPMS。 11月1日后对新车的强制安全要求有: 1. 驾驶员座椅需配备安全带提醒装置,提醒驾驶员系好安全带; 2. 电动汽车必须满足严格的电池安全要求,确保汽车使用者不会遭受来自车身部分或发动机的电击; 3. 汽车需配备至少2个儿童安全座椅接口(ISOFIX); 4. 汽车需粘贴新警示标签,在有前向安全气囊保护的座位需要安装背向后仰式婴孩安全装置; 5. 副驾后面座椅必须牢固,以防事故中行李箱前移带来的危险; 6. 汽车轮胎需平配备胎压监测系统; 7. 新型乘用车必须配备档位指示器,实现燃油效率最大化。 以上安全要求将成为新生产机动车的强制要求(例如2012年11月1日以后的车型认可汽车),自2014年所有欧盟市场上的新车需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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