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模式,若从当前的分段为主、品种为辅,转为品种为主、分段为辅,可以有效提高效率、减少重复投入、避免监管盲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吕琳这样表示。
记者是从11日下午在武汉举行的第24届国际科学与和平周专题论坛上获悉的,此次论坛的主题为“食品安全监管与企业社会责任”。
据吕琳介绍,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行政监管模式“碎片化”,主要表现为分段管理,如农产品生产阶段可能由农业部门管理,进入加工阶段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进入流通领域后则由工商部门管理。但实际上,食品生产流通的各环节并不能截然分开。同时,各个监管部门之间职责不清或交叉,则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监管出现真空,造成互相推诿,或者出现重复监管、重复投入等多种问题,造成机构臃肿,浪费公共资源。
针对这种困境,吕琳建议改革政府现在的监管模式,可以参照部分西方国家的做法,由分段监管为主改为品种管理为主、分段为辅,将食品进行分类,不同种类的食品由不同的职能部门负责,有效解决职责不清或职责交叉的问题。
同时,吕琳建议,政府应完善监管职能,由高压型向引导型转变,由惩处型向服务型转变,监管方式由运动式检查转变为风险规制,将监管重心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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