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部领导关于防范落后产能转移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促进结构调整,2012年11月8日,产业司就防范落后产能转移工作,在重庆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会议总结了近两年产业转移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产业转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围绕如何防止落后产能和低端工艺、装备、技术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
会议提出,在防范落后产能转移工作中,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以及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和其他产业政策的要求。
与会代表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积极为做好产业转移工作出谋划策,提出了严把产业政策闸门,通过加强对承接产业转移项目的管理,切实防止落后和低端产能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工作思路。会议一致认为,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该在推动产业有序转移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要通过产业政策手段,严防落后和低端项目转入。会议强调,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发7号文件,巩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成果。建议探索对承接转移项目的管理措施,开展防范落后产能转移试点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促进地区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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