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食品安全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记者从福建省政府获悉,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从重惩处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
该意见要求,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以粮、油、肉、菜、奶、调味品、酒类、豆制品和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为重点,在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接合部、学校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和场所,要加强执法检查。坚决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从重惩处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防范发生系统性风险。
福建省还强调,要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对发生重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市、县(区)在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食品退市、召回和销毁管理制度;建设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实现各部门共享信息,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实行联合惩戒,对守信行为予以激励。
此外,福建省还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财政专项奖励资金,制定食品安全举报奖金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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