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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推广“锁定”经营性物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浪地产    点击数:642    更新时间:201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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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日前表示,目前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的改革方向已被锁定。这意味着,决策层对房产税正逐渐达成一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在接受采访时称,“以前地方政府对推广房产税不积极也不主动,但现在由于实行限购,严重影响了土地出让金收入,各地对房产税开始积极主动起来。近期频频有地方政府上门找我们做课题,研究推广房产税的办法。”

  记者从有关研究人员处了解到,房产税推广可能先从经营性物业开始,而后逐步扩展到住宅。对于住宅模型的征收,目前呼声最高的是针对多套房持有者及部分高端住宅征收。

  房产税扩征的动力

  房产税重新成为舆论热议的话题,是因为“国家税务总局最近组织来自全国30多个省市的71名税务系统工作人员在中国人民大学学习房产税批量评估技术。”有媒体曾对此率先予以报道。

  据倪红日透露,从技术上看,征收房产税已没有难度。目前最大的阻力来自于地方政府。“房产税的推广依赖于各地的住房信息联网系统,以此来确定每个家庭有多少套房,从而确定征收对象。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近期也表示,全国住房信息联网进一步推广的阻力很大。根据住建部的部署,今年6月30日之前应完成全国4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工作,但至今仍未听到住建部就该项工作发布新消息。

  不过,地方政府的态度正在发生微妙的变化。它们从原来的消极转变为积极的最大动力是,在中央坚持调控不放松的背景下,各地方的土地出让金正节节下滑。

  北京中原数据显示,今年前7月,全国13个主要城市的土地出让金合计为1946.3亿,比去年同期的3478.17亿下调44%,其中北京等城市降幅过半。倪红日称,“地方政府没辙了。”这正是地方政府推动征收房产税的动力。

  据倪红日透露,目前湖北、湖南、海南、广州、杭州等地均在为扩围房产税做准备。她认为,如果一旦全国扩围,最可能采用的方式就是借鉴湖北鄂州的房产税改革方式,先从经营性物业改革。

  据了解,湖北鄂州试行的方案是整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税,同时改革房产税,即将按照房产原值征税的标准,改为按照市场评估值征收。

  北京誉翔安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王珂认为,如果按照上述改革的说法,等于每年都要由评估单位更新房产价格,房产税的征收也就从原来的静态值变为动态。

  倪红日称,目前我国虽然对经营性物业如商业地产有征收房产税,但至今采用的都是旧办法,难以体现房价的上涨,改革后更能体现公平。

  除增加寻租空间外,也可对开发商已建未售的房地产设置一个销售期,并对逾期未售的房地产征税,从而有力地防止开发商捂盘惜售;或对购房者的二套(含)以上住房征税,从而提高闲置住房的出租率。

  多套房或被征税

  房产税一旦向全国扩围,能否真正抑制房价上涨?

  最强烈的反对者为华远地产(600743,股吧)董事长任志强。他认为,“(开征房产税)长期看只会促使地方政府提高房价。因为所有房产税都是以评估价而不是以购买价计算的。所以,房产税是地方政府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定要让房价增高,才会增加房产税。”

  但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在接受采访时称,房价上涨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个是刚需量的多少;另外一个是投机成分有多少。“如果房产税全国扩围,首先向多套炒房者征收,这时候投机者就需要考虑炒房成本。从这个角度上讲,房地产税是有利于打击投资投机炒房。”

  倪红日称,房产税对房价的影响,可以测算出来。“当供应量小于需求的时候,征收房产税必然带来房价上涨,但当供应量等于或者大于需求量的时候,征收房产税并不会引发房价上涨。”

  倪红日认为,存量房中首先被征收的应该就是多套房持有者。刘桓表示,应该对存量房征收房产税,而且不限于高端,持有低端的多套房持有者也要征收。这样才可以体现公平。

  中国房地产税改革专家组成员曲卫东认为,“在存量房的定义上,除了对城市所有已购房地产采取"普遍征收原则",以防在二三套房认定上加大征管成本和增加寻租空间外;也可对开发商已建未售的房地产设置一个销售期,并对逾期未售的房地产征税,从而有力地防止开发商捂盘惜售;或对购房者的二套(含)以上住房征税,从而提高闲置住房的出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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