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安监总局获悉:国务院近日批复《关于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的意见》,决定于2012至2015年在全国组织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以下统称矿山)整顿攻坚战,从根本上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降低事故总量。
据了解,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矿山整顿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十一五”期间,全国矿山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7%和45%。但是全国矿山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基础差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善,生产安全事故仍然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此次整顿工作意见要求,到2015年底,矿山无证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制止,不符合产业政策、安全保障能力低下的小型矿山得到依法整顿关闭,小型矿山数量有较大幅度减少,矿山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下降,较大、重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努力杜绝特别重大事故。
《意见》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安全生产规划,组织制定2012—2015年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明确整顿关闭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和配套的政策措施等,细化关闭矿山的范围和对象,将整顿关闭任务指标逐年分解到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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