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实施四川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下称“意见”)在省政府网站公布。“意见”明确提出,四川要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中医药报销比例,并将针灸和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意见”要求,四川新农合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中医药报销比例提高5%-10%,并将针灸和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要纳入省级新农合报销目录。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也要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意见”还明确提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医生,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到2015年底,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其中甘孜、阿坝、凉山州有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中藏医药服务。具体来讲,即这些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将配备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乡村医生,配置中医诊疗设备,运用中成药、中药饮片或中医非药物疗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