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建设生态文明和实行环境管理战略转型的需要,营造有利于环保服务业发展的社会环境,环保部决定开展环保服务业试点工作,并于日前下发《环保服务业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环保服务业试点重点领域包括:改善环境质量与污染介质修复、污染治理、咨询培训与评估、环境认证与符合性评定、环境监测和污染检测、环境投融资和保险等。目标是通过《方案》的实施,试点地区(园区)对环保服务业发展规律的认识显著提高,探索促进环保服务业发展的方式和路径取得较大进展;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营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程度显著提高;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火电厂烟气脱硫脱硝等领域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的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服务的比例大幅提高;与环保服务业相关的金融、税费、价格等相关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更加完善,环保服务业的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参与试点的主体包括:地级以上城市(城区)政府,不包括直辖市;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服务能力的国内骨干环保企业。环保企业试点工作,以作为服务提供者参与政府和园区管理机构的试点活动为主要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