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理事长、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科技委副主任张华祝在广东珠海出席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简称UIC)举办的“核能与环境”的主题座谈会上说:“2015年底或稍后,随着我国在建机组陆续建成投产,运行的核电机组将达到41台,总装机容量接近4200万千瓦,约占全球核电装机容量十分之一。而且,届时将有近20个核电机组在建。”
张华祝说,今年5月通过《关于全国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情况的报告》显示,我国核电事业虽起步较晚,但已拥有6家核电厂、15台运行的核电机组,占全国总发电量的1.85%,占全球核发电量的3.47%,具备后发优势。而且,我国运行核电机组的安全业绩良好,迄今未发生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2级及以上的运行事件。同时,我国核电厂在选址中对地震、洪水等外部事件进行了充分论证,发生类似福岛核事故的极端自然事件的可能性极小。核设施流出物监测和辐射环境监测结果也表明,核设施周边的辐射环境水平始终保持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以内。
他表示,国家核安全局已提出了各类核设施安全改进行动,制定发布了指导和规范核电厂改进活动的《福岛核事故后核电厂改进行动通用技术要求》,正按照短、中、长期计划开展实施。而且,为了加强核电安全水平的强化措施,已分阶段逐步对核电厂的防洪能力、应急补水及相关设备、移动电源及设置、乏燃料池监测等八个方面进行了技术要求。
他说:“今年10月,国务院提出明确要求,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新建核电项目,且对核电的安全目标作出明确规定,安全性能指标需保持在良好状态,避免发生2级事件,确保不发生3级及以上事件和事故,即避免发生安全系统失效事件、确保不发生任何放射性外泄事件、杜绝发生严重事件和事故。到2020年,核电安全保持国际先进水平,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水平全面提升,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