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29日,《羊城晚报》报道了阳江市市区个别市场有经营户涉嫌销售无标签散装花生油等情况后, 阳江市食安办迅速组织工商、质监等执法部门200 余人, 对阳江下属5个县(市、区)的85 个集贸市场开展联合检查行动。
11 月30 日上午及12 月1 日,阳江市食安办组织工商、质监等部门执法人员,来到羊城晚报报道中提到的市区东源市场、马曹市场,对记者反映的有关门店和其他食品销售门店逐家逐户进行认真检查。记者也与执法人员同行,现场见证“联合检查行动”。突击检查中,报道中提及的六户门店店主出示了相关营业证件。在东源农贸市场,其中一间门店有现场制售散装花生油经营行为,但领有质监部门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另有两户分别为日用百货店和三鸟销售门店,当天没有销售花生油;其他三户所销售的花生油均为正规厂家生产的预包装花生油。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 六户门店中有两家在8 月初曾被责令整改,11 月中旬阳江市相关职能部门对其刚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报对阳江自榨花生油的问题报道后, 阳江市工商局迅速召开会议,部署并发出紧急通知,组织全市工商系统开展为期一周的散装花生油专项检查行动。11 月30 日,该局下属五个县(市、区)工商局(分局)同时开展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04 人次, 检查集贸市场85 个,检查食品经营主体320 户, 对销售没有加贴食品标签散装花生油的经营门店依法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同时,阳江工商局与质监局还派出督察队到各地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散装花生油专项检查行动落实到位、取得成效。
阳江市工商局江城分局局长李卓军表示,一旦发现违法自产自销涉毒花生油行为,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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