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省政府相关部门获悉,煤炭大省山西将全面建立完善资源、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机制,其中包括“建立污染者付全费制度”。今后生态环境破坏的责任方不能“一走了之”,须全面负责恢复生态。
山西是中国能源原材料基地,60多年来,山西累计产煤120亿吨,外运90亿吨。长期高强度资源开采给山西带来地质灾害、河流污染等一系列生态问题。
近年来,山西已形成一些较为成熟的生态修复机制。2007年山西率先在全国实施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每生产一吨煤均抽取一定资金用于生态恢复。山西省发改委数据显示,从2007年至今,仅省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就投入240多亿元用于汾河等重点区域生态治理,汾河实现连续几年不断流,水质持续改善。
山西今后将继续探索、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产权制度、矿山环保与治理责任机制和补偿机制、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机制等一系列生态环境修复机制,并首次提出“建立污染者付全费制度”。
山西省环保厅相关专家说,污染者付全费制度将严格依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逐步建立完善。对“生态欠账”山西将投入更多资金实施恢复治理,今后将严格实行资源开采与生态治理“同步规划、同步实施”。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附具相关部门批准的矿山环保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并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山西还将完善日常环境监管体系和污染事故责任机制,如果出现环境污染事故,事故责任者须承担全部经济和环境损失。这些机制将通过建章、立法等多种形式建立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