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颁布的《平板电视机安装服务规范》明确规定 生产企业是安装服务质量最终责任者
日前,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颁布《平板电视机安装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针对经常出现的因非专业人员安装、使用劣质挂架等引起的用户纠纷和安全隐患,《规范》明确规定,电视机生产企业是电视机安装服务质量的最终责任者。根据《规范》要求,电视机安装经营者必须通过相关的安装资质认证和电视机生产企业的授权,方可从事电视机安装维修服务业务;电视机安装服务中使用的配件,应当是经过电视机生产企业认证的,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和标准的专用配件。
目前,平板电视机安装服务市场鱼龙混杂,存在着“冒充生产厂家人员上门安装”、“安装服务不规范”、“挂架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由此带来的电视机安装安全问题不断出现,消费者对电视机安装质量引发的安全问题投诉上升。今年6月9日,商务部发布了《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对从事家电维修服务的企业、从业人员的技术资质,对涉及特种作业的家电维修经营者及其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对相应的行业协会职责,均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但要想真正解决产品售后服务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还需制定出符合当前产业发展和市场实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行业配套性的措施和办法。这也是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牵头,联合我国电视机整机生产企业和第三方电视机售后服务企业制定《规范》的初衷。
据介绍,《规范》的内容主要包含4个方面:一是明确了电视机安装有关各方的责任和要求。明确了电视机生产企业是电视机安装服务质量的最终责任者;电视机安装经营者是电视机安装服务质量的直接责任者,必须取得电视机生产企业的授权,方可从事电视机安装维修服务业务。电视机安装经营者必须通过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安装维修资质认证,电视机生产企业应当在企业网站和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授权的行业网站,对通过上述认证和授权的电视机安装经营者名单进行公示;电视机安装服务人员应当是通过国家相关机构、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及其授权的资质认证单位认证的,具备安装资质的专业人员。电视机安装维修经营者应通过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网站、本企业互联网站、电话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本企业安装服务人员身份资质查验,应为上岗工作人员配备由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统一制作的职业资质标志,要求在岗工作时佩戴或向消费者出示。二是明确了电视机安装服务的任务,不仅包括平板电视机的安装工序,还包括平板电视机的调试工序。三是明确了电视机安装服务中使用和销售的配件,应当是经过电视机生产企业认证的,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和标准的专用配件。四是明确了电视机安装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明示的各种资质、规章、收费标准,以及服务人员的相应工作条件。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副会长郝亚斌指出,平板电视机售后服务工作是一项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的工作,是电视机产业质量保证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是生产企业发展和产业进步的重要动力,是包括行业协会在内的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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