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请选择: 国标首页 | 标准动态 | 标准公告 | 标准&商品 | WTO/TBT | 质量认证 | 标准论坛 | BBS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ChinaGB标准频道 >> 热点新闻 >> 地方新闻 >> 正文
重庆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市统筹
作者:李松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519    更新时间:2012/12/12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记者从重庆市医保部门获悉,目前重庆已实现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全市统筹,市内2700多万城乡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将共享统一的参保政策、待遇标准和信息系统。

  据了解,重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保障对象,涵盖了户籍在市内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等。过去,由于重庆各区县实行单独统筹,各地参保居民享受到的待遇水平不同,跨统筹区看病也只能回参保地手工结账,很不方便。

  为改变上述局面,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制,重庆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在医保市级统筹后,重庆各区县居民参保缴费政策和待遇标准完全统一,医保待遇更加公平。按照统一的住院报销标准,医保年累计报销限额一档可以达到7万元,二档为11万元。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门诊、住院和购药时也全部使用统一卡(证)实时计算,在全市范围内看病就医实施刷卡结算。

  同时,重庆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后,可自主选择参保所在区县定点医疗机构或市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受转院限制。城乡居民可像城镇职工医保参保者一样,在网上查询看病费用信息。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user2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介绍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专题栏目
    · 闪联标准晋级国际标准  · 高清标准战升级
    · 中外标准对垒刀片服务器  · 文档格式标准之争
    · 手机电视的标准之争  · 数字电视
    · 中国的3G之路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