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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SGS 点击数:925 更新时间:2012/12/26
近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加强对食品接触陶瓷要求和范围的法规草案。新草案将对铅和镉的迁移做出新的限制,同时会制定食品接触陶瓷边沿的新统一标准。 新法规草案主要根据法规(EC) No 1935/2004,将废除有关食品接触性陶瓷的84/500/EC指令及其修订版2005/31/EC指令。草案包括上釉、搪瓷及/或经过装饰的食品接触性陶瓷材料及物品。根据新提案,食品接触陶瓷应归为3类中的某类,相关方有义务提供合规性声明。
84/500/EEC 指令
法规草案
范围
与食品接触材料
陶瓷分类
第一类
· 不可填充的材料和物体
· 可以被填充,但内部深度(从最低点测量到经过上边缘的水平面)不超过的物体。
第二类
· 除第一类和第三类以外的可被填充的物体
第三类 烹饪器皿 容量>3L 的包装和储存容器
要求(迁移)
第一类
≤0.8mg/dm2 (铅)
≤0.07 mg/dm2 (镉)
第二类
≤4 mg/L (铅)
≤0.3 mg/L (镉)
第三类
≤1.5 mg/L (铅)
≤0.1 mg/L (镉)
第一类
≤0.002mg/dm2 (铅)
≤0.001 mg/dm2 (镉)
第二类
≤0.01 mg/L (铅)
≤0.005 mg/L (镉)
第三类
≤0.0038mg/L (铅)
≤0.0019 mg/L (镉)
其他要求
合规性声明
合规性声明
生效日期
1984
在欧盟官方公布后的第20 日
注:mg/dm2毫克每平方分米 mg/L毫克每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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