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9时许,广东市民张志华状告徐福记涉嫌违法添加抗氧化剂一案的代理人陈书伟,接到了来自一审法院深圳福田法院法官的电话,告知他徐福记已经向法院递交了二审上诉状,通知他去法院领取相关材料。
在徐福记的二审上诉状中,记者见到了其所主张的三点诉求:撤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2)深福法民一初字第3924号判决;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
其事实与理由主张如下: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涉案产品完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一审判决以上诉人“未提交出具使用情况说明的依据、适用产品名称及批号”为由,认定上诉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涉案产品中TBHQ、BHT系由原料带入,实为认定事实错误。上诉人的涉案产品标签标识符合法律规定,并不构成欺诈。认定上诉人承担连带责任于法无据等。
据该案原告一审代理人陈书伟告诉记者,本报于昨日刊登整版报道“徐福记‘添加门’背后的尴尬”后,立即引发了深圳各相关部门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众部门主动打电话给他,纷纷表态会尽自己之职责,让本案真相得以还原,同时保证消费者能有一个安全健康的购物环境。
中午吃饭时,陈书伟接到了报道中提到的深圳某仍继续销售徐福记违法产品的超市老总的电话,据陈透露,该老总的电话,一早给他打了不下十个。
该超市老总告诉他,他们认为自己确实没有把握住流通环节的监察关口。因此,决策方做出一致决定,本着为消费者负责的态度,不管徐福记如何处理,他们将对所有涉诉产品进行下架处理。
为了搞清徐福记有哪些食品是问题产品,他们专门请去了对本案有熟络研究的陈书伟,直接到该超市现场,筛出问题产品,同时给上货人员指导培训。记者离开这家超市时,看到他们已经根据陈书伟提供的相关线索,把所有徐福记涉诉产品做了统一下架处理。
据悉,本案另一本告——消费者买到徐涉诉产品的地方家乐福超市,已表态不日也将二审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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