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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白血病患儿花百元即可住院治疗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城市晚报    点击数:579    更新时间:201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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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烧肉、炸带鱼、鱼丸、奶酪、冰激凌……在吉大一院小儿血液科住院部,因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住院治疗的小学二年级学生明明,正在他的一个本子上写着各种想吃的食物,想象着食物的味道。明明的妈妈说:因为化疗怕感染,孩子很多东西都不能吃,明明就把未来五年想吃的东西都写出来了。

  明明刚住院治疗一个月,一个疗程就花了6万多,家里的积蓄都花光了,为了继续治疗,准备把房子卖了。当得知2013年1月1日就要执行医保居民大病保险政策时,明明爸爸含着眼泪说:“听说有了低自付治疗,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一次住院只花100元就能实现化疗和各种感染的治疗!我们的房子不用卖了,我们的儿子有救了!”

  大病保险>>40种大病提高报销额度11病种低自付治疗

  据了解,今年10月,长春市制定了《长春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办法》,对40个大病病种提高了10万元的报销额度,其中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重症精神病等11病种实现低自付治疗,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长春医保通过“打包”付费的办法将低自付病种治疗必需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纳入报销范畴,优化了临床路径和打破目录限制,使参保居民患者享受到起付线治疗待遇(省级医院1200元,市级医院900元,区级医院600元),其中儿童病种更让儿童患者一次只花100元,就能实现住院治疗。这意味着,长春市白血病儿童每次住院只花100元,就可以得到规范治疗。

  凡符合城镇居民低自付大病补助待遇的患者,可从2012年12月27日起到市医保局办理审批,2013年1月1日起可享受待遇。

  除低自付病种外的29个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病种将直接到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医保待遇,无需进行审批。

  支付限额>>居民可达16万元学生、儿童可达20万元

  居民大病保险原则上“让发生疾病的群众得到有效的社会保障”。待遇补偿标准:参保居民在规定病种范围内发生的超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平均报销比例不低于80%,具体按照区级医疗机构85%、市级医疗机构80%、省级医疗机构75%的标准进行报销。大病补偿病种在一个年度内,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加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限额,参保患者的总支付额度将达到16万元;学生、儿童的总支付额度将达到20万元。

  保障范围>>低自付治疗病种面向参保三年以上居民

  首批40个大病病种面向全市参保居民推出,多数病种按正常住院治疗享受医保待遇,其中11个低自付治疗病种面向的是长春市户口、参保三年以上的城镇居民,按起付线治疗结算。《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来源,由中央和各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40元,从居民缴费中提取每人每年20元,建立大病保险基金,不单独收费,在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下,单独列账、独立核算。

  温馨提示>>

  40个大病病种包括:

  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终末期肾病(尿毒症)、肝硬化、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蛛网膜下腔出血、坏死性胰腺炎、关节置换、重症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乳腺癌、宫颈癌、鼻咽癌、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急性心肌梗塞、脑梗塞(限介入溶栓)、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手术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病毒性心肌炎、系统性红斑狼疮、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干扰素)、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重症肌无力、帕金森氏综合征、黑色素瘤、动脉瘤、膀胱肿瘤、肾肿瘤。

  11个低自付治疗病种包括:

  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唇腭裂、尿毒症血液透析。

  审批手续请看好>>

  ●尿毒症血液透析审批业务的办理:

  首次办理需携带医保卡、门诊大病就诊本、一寸照片、所选定点医疗机构医生近期(半月之内)诊断(写明治疗计划、加盖医院公章、医生章)、能够证明相关病情的全套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居民患者请携带户口本。

  再次办理(年度审批)请携带医保卡、门诊大病就诊本、一寸照片、所选定点医疗机构医生近期(半月之内)诊断(写明治疗计划、加盖医院公章、医生章)、居民患者请携带户口本。

  审批有效期为办理之日起至本年底(12月31日),需继续治疗的患者,请在上一审批周期结束前,按规定携带相关手续,办理续批。

  到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三楼待遇审核处综合业务窗口进行审批。

  ●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申请其余10种低自付大病补助待遇的患者需要携带材料:

  1、社会保障卡;2、居民户口;3、两张一寸彩色免冠相片;4、首次诊断的患者由收治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及病情介绍办理,非首次诊断患者另外需要携带一年内病历和相关理化检查结果办理;5、城镇居民低自付补助待遇申请表。6、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医药监督处(三楼18号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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