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林业局近日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林地权属登记发证调查工作的通知》,我国将于2013年1月开展林地权属初始登记和变更登记情况调查,其中初始登记发证情况为调查重点。
林地权属初始登记调查包括本省(区、市)国有林地、农民集体所有林地、自留山、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民集体林地和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农民集体林地,登记发证面积占相应类别林地总面积的比例、核发林权证证本的数量、领取林权证的持证单位或农户数量。
林地权属变更登记包括本省(区、市)范围内国有林地使用权和集体林地所有权依法变更情况,以及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依法以互换和转让方式流转后进行变更登记的林地面积,核发林权证证本的数量,领取林权证的持证人数量。
《通知》要求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认真核对林业“三定”以来的全部林地和林木权属登记档案,将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各类林地权属登记发证情况进行认证调查统计,连同本省(区、市)林地权属登记发证工作开展情况的书面报告一并于2013年1月31日前报送国家林业局。
初始登记发证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国有林地使用权、集体林地所有权、自留山以及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初次设立后,进行的第一次登记发证;变更登记是指在初始登记基础上,因发生法律规定的可以进行变更登记的情形而进行的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