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批复了《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辽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
通过《长江流域综合规划》实施,到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城市和防洪保护区在遇标准以内洪水时基本不发生灾害,在遇超标准洪水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显著提高;城乡供水和农业灌溉能力明显增强,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全面保障,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稳步提高,航运体系不断完善;水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有效遏制,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水土流失得到控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涉水事务管理全面加强。到2030年,流域防洪减灾体系更加完善,防洪减灾能力进一步提高;节水型社会基本建成,水资源和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进一步提高;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河流生态系统良性发展,水土流失有效治理;流域综合管理现代化基本实现。
通过《辽河流域综合规划》实施,到2020年,辽河流域重点城市和防洪保护区基本达到防洪标准,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显著提高;城乡供水和农业灌溉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全面保障;流域主要河流和重要湿地最小生态水量得到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及省界缓冲区水质全面达标,地下水超采基本遏制,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有效治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涉水事务管理全面加强。到2030年,流域防洪减灾体系更加完善,防洪减灾能力进一步提高;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水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河湖和湿地生态水量得到保障,地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水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并有所改善,黑土资源有效保护;流域综合管理现代化基本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