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政府日前制定下发了《甘肃省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今后,蔬菜、水果、茶叶、生鲜乳、蛋、水产品监测抽检范围要扩大到全省所有大中城市和重点产区,而且在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肉类、蔬菜、酒类产品等方面将实现全程可追溯。
《规划》提出的目标是,到“十二五”末,基本建立起预防为主、全程覆盖、责任明晰、协同高效、保障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米、面、油、蔬菜、肉、乳品、蛋、水产品等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持续稳定良好,食品安全水平显著提升。风险管控水平明显提高,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覆盖部分县级行政区域,在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点,蔬菜、水果、茶叶、生鲜乳、蛋、水产品和饲料省级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数量达到每万吨2个样品,出栏畜禽产品达到每万头(只)1个样品,监测抽检范围扩大到全省所有大中城市和重点产区。乳品电子追溯系统覆盖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生产经营单位,肉类蔬菜电子追溯系统覆盖城区人口100万以上城市,酒类商品流通电子监管服务系统实现全过程的溯源管理,保健食品电子追溯系统覆盖所有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规划》明确,要加快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等地方性法规,依法从重惩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清理和制定工作,建立覆盖全省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和食源性致病菌进行连续监测,加强对米、面、蔬菜、水果、食用油、豆制品、肉类、水产品、乳制品、蛋类、酒饮料等大宗食品和高风险食品的抽样检验,对食品中的微生物、食品添加剂、重金属、农药、兽(渔)药残留及非食用物质等危害因子进行检验、分析,按规定及时公布食品抽检信息。
逐步增设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风险监测网点,使风险监测逐步从省、市、县延伸到社区、乡村,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制定并实施各级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能力和装备配备标准,配备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设备、通信设备等,满足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需要。
积极建设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按照循序渐进原则,首先在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肉类、蔬菜、酒类产品等方面实现全程可追溯,并逐步扩大到其他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生产经营单位电子追溯系统覆盖率100%。
根据《规划》要求,各地政府要将食品安全规划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尤其要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快制定出台《甘肃省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和有关配套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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