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公租房准入门槛再次降低:由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287元(即目前经济适用住房的准入标准),调整为参照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左右确定,并首次设置了家庭规模调节系数。
廉租房并入公租房管理
据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副巡视员刘嘉端介绍,《办法》将廉租住房并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范围,建立以租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重点保障“底线民生”(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实行应保尽保。提供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保障方式供保障对象选择。
在此前的咨询会上,不少保障对象倾向于选择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轮候分配,是否会出现轮候时间过长?对此,刘嘉端表示,广州目前需要保障的约6万户,2013年年底将推出近1万套公租房,有足够的房源,不用担心轮候过长的问题。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办法》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的收入线标准作了适当调整,由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287元,调整为参照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左右确定,并设置了家庭规模调节系数,即1人户为1.2,2人户为1.1,3人户为1,4人及以上户为0.9。按此计算,2012年1人户收入线标准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4795元(月人均2066元)以下,2人户为年人均22729元(月人均1894元)以下,3人户为年人均20663元(月人均1722元)以下,4人及以上户为年人均18597元(月人均1550元)以下。
最高可受补贴市价八成
办法的另一大亮点是“市场租金,租补分离”。承租政府公租房的低收入保障对象由政府给予租金补助,补助额约为市场租金的50%~80%(详见附表)。
据悉,为推动《办法》的顺利实施,市住房保障办将抓紧制定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细则、人才公寓实施办法等配套文件,同时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3年后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
今年投9.1亿建设美丽乡村
本报讯(记者倪明 通讯员李妍、余洋)建设美丽乡村是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作出的“12338”决策部署。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同意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的涉农资金用于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市财政局副局长朱建华表示,根据上述原则,2013年市本级财政涉农资金预计可统筹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的资金总额为9.1亿元。
5年构建垃圾焚烧发电产业链
本报讯 (记者倪明 通讯员李妍、余洋)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日集团推进垃圾焚烧环保装备产业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力争用5年时间,以广日集团为龙头,广日集团控股的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载体,掌握垃圾焚烧发电核心技术,构建垃圾焚烧发电全产业链,争取打造成国内规模最大的先进环保装备制造基地。
学生医保补贴提高至240元
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政府补贴居民医保基金缺口、提高2012居民医保年度政府资助标准、设立居民医保扩面专项工作经费等城镇居民医保三大保障举措。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巡视员郑玉华表示,广州市自2008年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制度以来,截至2011年居民医保年度,共有 804万人次参保人享受了居民医保待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从启动初期的8万元提升至目前的20万元,基金累计支付达15亿元,为参保人提供了较好的基本医疗保障。由于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参保人数未达到预期规模等原因,居民医保基金从2009年起出现缺口,截至2010年居民医保年度基金累计缺口1.32亿元,全部由政府财政补贴。
2012年居民医保年度,广州市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非从业居民的各级政府资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30元提高至240元。为加大居民医保扩面力度,按首次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的实际人数,市财政将按3元/人·年的标准、区(县级市)财政按不低于此标准安排学校及街、镇承担参保登记、代收代缴医保费、宣传发动等经办和扩面工作经费,并纳入每年部门预算。
据了解,广州市居民医保制度自2008年实施以来,政府不断加大对居民医保的投入,财政资助占居民医保基金总筹资额从2008年的44%提高到2010年的61%。补贴居民医保年度基金累计缺口后,财政资助占总筹资比已达63%,2012年居民医保年度将提高到67%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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