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清真食品认证、资质要求、禁忌原料等内容 日前,甘肃省民委、甘肃省质监局联合发布了《清真食品认证通则》地方性标准,对清真食品认证、资质要求、禁忌原料和生产加工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据介绍,这一标准的出台对于推动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进程,保障穆斯林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护穆斯林群众饮食习俗,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清真食品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具有重要意义。
2012年 12月 21日,甘肃、宁夏、陕西、青海、云南五省区民委、质监局在甘肃省兰州市召开了《清真食品认证通则》联盟标准第二次联席会议。会议决定于 2013年 1月 10日在五省区正式发布《清真食品认证通则》。会后,甘肃省民委作为第二次联席会议的主办单位,协调其他四省区形成了《五省区清真食品认证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纪要》,并积极推动《清真食品认证通则》在五省区的发布。《通则》地方联盟标准的编制在国内尚属首例,其发布填补了我国清真食品认证标准的空白。
下一步,甘肃省民委将针对《清真食品认证通则》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推广活动,向广大穆斯林群众、民族上层人士、清真食品方面的专家学者和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深入宣传《清真食品认证通则》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内容,为《清真食品认证通则》3月 1日在全省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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