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报记者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从2008年至今,海南法院五年来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42739件,结案率高达99.31%,标的额773.13亿元,分别比前五年上升77.82%和107.21%,其中2012年审结36226件,标的额138.9亿元。54.45%的一审民事案件以调解或撤诉方式处理。
保障海南绿色崛起战略
据海南省高院院长董治良介绍,随着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深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大面积铺开、大项目引进与落实,以及国家宏观调控的加强,涉及旅游、房产、土地征用及流转、拆迁的矛盾纠纷将不断涌现,劳动争议、知识产权、海事海商、金融与投资等方面的行政、民商事诉讼持续增长。
按照国务院授权海南处置盘活积压房地产的有关政策,省高院审结房地产案件11398件,通过规范交易,支持诚信,制裁违约,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2009年初开始在全省法院全面铺开依法集中清收农信社贷款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共审结调处涉农信社不良贷款案件21162件,帮助农信社收回贷款6.91亿元。加大企业破产兼并重组、知识产权、海事海商案件审理指导,审结知识产权案件884件,并发布了《海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为推动海南科技创新、文化繁荣提供了有力保障。审结海事海商案件834件,维护航运和贸易秩序,促进海南海洋经济发展。实施生态立省绿色崛起战略,在中级以上法院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出台环境资源民事诉讼试点实施意见,经省财政厅批准在全国率先设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基金并出台了相关办法。
成功调解多件重大案件
五年来,全省法院多方协调,成功调解了海南大学旅游学院8件合作办学系列案、美兰国际机场14件系列工程款案、“11·6”海底天然气管道损害赔偿案等多件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
省高院副院长张家慧表示,2013年海南法院将着眼于依法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妥善处理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出现的矛盾纠纷;妥善审理好涉及文化产业、文化事业的矛盾纠纷,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妥善审理好住房、医疗、劳动争议等民生领域的矛盾纠纷,推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抓住设立环保审判庭和环境公益诉讼基金的机遇,妥善处理好环境保护、资源开发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为绿色崛起之路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