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市交通委联合召开会议并下发文件,在全市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全市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食品安全。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迅速组织开展排查工作。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重点检查服务区餐饮服务单位持证亮证经营情况,查处无证、超期限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凡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或不具备许可条件的,一律不得供餐。二是检查餐饮单位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餐饮单位必须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各项要求,特别要落实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制度。三是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原料加工制作要求,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规定等。四是严厉依法查处各种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许可类别、备注项目等违法行为;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从业人员未经健康检查、使用未经清洗消毒餐用具等违法行为。
同时,要求餐饮单位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向所在地餐饮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各级监管部门要依据职责,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并按照规定上报相关信息,确保食物中毒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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