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质检总局、农业部关于防止美国纽约州低致病性禽流感传入中国的公告。公告指出,禁止直接或间接从美国纽约州输入禽类及其相关产品,停止签发从美国纽约州进口禽类及其相关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公告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运的来自美国纽约州的禽类及其相关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美国的禽类及其产品,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公告指出,在途经中国或在中国停留的国际航行船舶、飞机和火车等运输工具上,如发现有来自美国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其交通员工自养自用的禽类,必须装入完好的笼具中,其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对海关、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美国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公告强调,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