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困难群众将享受遗体车辆接运等八大项目费用减免,非户籍困难群众也可获得一定优惠。
《广州市困难群众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办法》17日印发并正式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困难群众包括: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镇“三无”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生前生活特别困难的其他人员。
减免费用的范围包括:遗体车辆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清洗消毒、遗体冷藏存放(4日以内)、遗体告别(小型告别厅1班次)、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普通卫生纸棺1个、普通骨灰盅1个和骨灰寄存(10年以内)八大项。
广州市户籍的困难群众死亡后,免除全部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广东省内非广州市户籍困难群众死亡后,在广州市殡葬服务机构办理殡葬服务,属于《关于免除低收入群体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通知》免费对象的,其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
此外,非广东省户籍困难群众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广州市殡葬服务机构办理殡葬服务的,按照50%的收费标准核减除骨灰寄存外的其他七项殡葬基本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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