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澳大利亚政府新公布了受环境法保护的海洋保护区,从扩大保护区面积、加强保护区管理、兼顾海洋产业等方面多管齐下,加强了对海洋的保护。
新保护区面积更大了,在此前已有的澳联邦海洋保护区国家系统的基础上增加了逾230万平方公里,将联邦海洋保护区的总规模扩至约310万平方公里。海洋保护区的数量从27个(包括大堡礁海洋公园)增至60个,覆盖了超过三分之一的领海,是世界上最大的海洋保护区系统。
新保护区也完善了管理计划,以确保区内各项活动顺畅实施。联邦海洋保护区划定后,主管部门向民众征集了管理意见,拟定了新的管理计划,新公布的保护区管理计划得到批准后,将于2014年7月生效。
新保护区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同时,还兼顾个人和商业利益。除了受到高度保护的国家海洋公园区域,垂钓等休闲渔业可在海洋保护区的所有区域内进行。海洋保护区还欢迎游客进行除挖掘和采集海洋资源以外的旅游活动。除了重点保护的国家海洋公园,保护区所有区域也对商业捕鱼开放,不过,不同区域对捕鱼器具的类型有不同的限制。
此外,澳大利亚海洋保护区对于石油勘探和采矿等的限制非常严格,在国家海洋公园区域内的绝大多数地区,以上活动都被严格限制。在允许采矿作业的地区,有关公司也必须获得特许证。
海运船只可通过海洋保护区的所有区域。与港口作业和开发相关的活动,包括维护性疏浚和倾倒泥土,可以在被划定为多用途保护区的范围内实施,但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进行风险评估和获得有关政府部门批准。
澳大利亚大堡礁海洋公园管理局主席拉塞尔·赖歇尔特说:“新保护区是保护澳大利亚未来海洋环境的极其重大的一步。”在全球大洋面临来自气候变化、水质下降和海岸栖息地缩小等威胁时,此举正当其时。
由于加强海洋保护的措施影响了部分人的生计,澳大利亚还推出一项渔场调整援助计划,包括对渔民和渔场提供过渡性商业补偿等,并允许海洋保护区的当地居民从事海洋旅游和商业垂钓等商业活动。然而,仍有部分受到影响的渔民和团体表达了不同意见。
澳大利亚国家海鲜行业联合会主席格雷厄姆·特克说:“由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的行业委托研究表明,渔业、上下游家庭企业和依赖渔业的地区性社区受到的影响仍未得到充分评估,因此这些个人、企业和社区将得不到赔偿。我们对政府未能充分执行其渔场调整政策感到失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