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澳大利亚发布了《2013年澳大利亚联邦消费者保护公告第1号——消费品安全标准:学步车》,其规定将自2013年2月15日起实施,要求需要符合ASTM F 977-12的标准。 而符合之前强制性安全要求的学步车可销售至2014年3月31日(即澳政府给予了13个月的过渡期);自2014年4月1日起,所以进口至澳大利亚的学步车都将必须满足ASTM F 977的2012版的要求,否则不予进入澳洲。 业界需要注意的是,ASTM F 977-12与之前版本的区别,如: 更详细的测试方法(ASTM F 977-12第7.3款); 对于带制动的学步车的标识要求的改变(ASTM F 977-12第8.2款)。 详情可参考《2013年澳大利亚联邦消费者保护公告第1号——消费品安全标准:学步车》;;更多关于澳大利亚的婴儿和儿童用品的要求可参考“玩具”的“澳大利亚市场”中的“对相关的婴儿和儿童用品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