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强化药品经营企业的质量意识,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规范药品经营行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四项举措,全面开展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
一是公开透明,规范高效,严格控制办理时限。通过短信平台、电话通知等形式及时提醒和督促新开办和到期再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做好网上资料申报或书面资料上报工作,对逾期未进行申报的企业进行严肃查处,2012年对2家逾期未上报的企业给予警告处理。为确保按时限、高质量完成认证工作,该局实行“上报一家,认证一家”,绝不拖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认证工作。
二是合理安排,严格标准,认真开展现场检查。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认证工作,认真制定每家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的具体方案,严格检查标准,统一现场认证检查方法,突出重点,全方位进行检查,做到客观、公正,对存在的问题不遗漏,不隐瞒。在检查过程中,认证人员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和工作责任意识,严格遵守认证纪律。
三是突出整改,落实责任,确保认证工作取得实效。认证检查结束后,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如实反馈给企业,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针对个别企业管理松懈、GSP相关规定执行不力等问题,检查人员将进一步进行督导检查,并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增强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整体上提高整个药品零售行业的规范水平。
四是跟踪检查,依法行政,完善GSP认证的退出机制和长效机制。认真开展GSP跟踪检查工作,重点核查GSP认证检查中出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并完善GSP认证的退出机制和长效机制。对不符合规范的企业要求其限期整改,对严重违反并屡次违法规范的企业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012年鄞州区局认证零售药店共计73家,其中30家为新开办认证,43家为证书到期再认证,其中2家限期整改,1家主动放弃认证,其余均一次性通过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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