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一场官方宣称耗资10亿元的土壤污染摸底战役在全国打响,然而,调查结束后,调查结果却成了“不能说的秘密”,一直未向社会公开。
近日,北京律师董正伟向环保部提出申请,要求公开全国土壤污染数据信息,环保部作了长达22页的回复,但提到调查数据时,却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开。
事关公众健康的土壤污染数据为何成了“国家秘密”?这样的理由为何屡屡成为有关部门拒绝信息公开的挡箭牌?“国家秘密”的背后是心虚还是确有不便公开之处?综合《法制日报》《南方周末》
一场未公布“战果”的战役
据新华社2006年7月18日的消息称,“为全面、系统、准确掌握我国土壤污染的真实‘家底’,环保总局和国土资源部当日联合启动了经费预算达10亿元的全国首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此后,环保部一名副部长公开承诺:一旦结果出来,“将第一时间向新闻媒体公布”。
2010年,这场被称为我国有史以来最大、最全面的土壤污染调查终于完成,各界翘首企盼。但接下来的事让人意外。这份调查的最终结论秘而不宣,几乎所有和土壤污染调查有关的人员都避而不谈。
“不能说,不能说,不能说。”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专家、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万洪富因签署了保密协议,婉拒了对于调查结果的提问,仅仅透露,“结果其实没有那么恐怖,不明白为什么不能公开。”
2012年10月31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会议提到,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全国土壤环境状况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工矿业、农业等人为活动是造成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会议要求,进一步摸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实施“土壤环境保护工程”,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一个不能说的“国家秘密”
今年1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不少媒体在报道此事时都提到了那个不曾公开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1月30日,北京律师董正伟通过在线提交和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向环保部提交了两份信息公开申请,一份是申请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另一份是申请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的成因和防治措施方法信息。董正伟告诉潇湘晨报记者,“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应主动公开。”
董正伟说,他在申请中向环保部提了3个问题:土壤污染的数据究竟怎样?污染的土壤环境是否危害居民居住环境?河流和地下水是否存在次生污染?
2月24日上午,董正伟收到了环保部的公开答复函件,答复内容总计22页。董正伟说,环保部在答复函件中很详细地解释了“关于土壤污染成因”,但土壤污染调查数据信息并没有公开。记者从董正伟提供的“环境保护部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中看到: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属于国家秘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4条规定,环保部不予公开。
对于“国家秘密”的说法,董正伟觉得是环保部不敢公开相关数据。董正伟说,土壤污染调查数据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健康和居住环境安全问题,事关公共利益,环保部以国家秘密为借口不公开,显然不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旨精神。“下一步,我还要向环保部提出申请,既然土壤污染数据不能公开,我就申请公开土壤污染程度。”
一轮知情权与信息公开的博弈
就环保部以“国家秘密”为由不公开土壤污染数据一事,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表示,土壤污染数据确实存在敏感问题,因为我国从未公开过土壤污染的信息,比如,房子建在污染的土地上,一些被污染的土地可能仍在种植农作物等等。这样的信息一旦公开很可能会引起大范围恐慌。
但马军同时表示,他并不赞同环保部的做法。“土壤污染了不仅会对公众健康造成直接损害,还可能通过食品、农作物以及地下水渗透对人体健康造成间接损害,土壤污染问题事关公众健康,公众应该有知情权,而且土壤污染治理也需要公众参与。”
马军建议,环保部对土壤污染信息不要完全不予公开,应该就敏感数据以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数据作出充分解释,并告知公众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经过3年或5年的治理,环保部可以再去公开这些信息。”马军认为,这样可以大大降低土壤污染数据的敏感性和公众的不满。“环保部完全可以借鉴公开PM2.5信息的做法,而不应该简单地回避。”
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研究员宋静分析,“不公布的主要原因还是环境数据的敏感性。最终结果肯定是要公布的,但不知道是全部公开还是只是在系统内公开。”
[这些都成了“国家秘密”]
人均办公经费是“国家秘密”?
2012年11月,有媒体报道称,根据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国务院部委机关的“人均办公经费”透明度较低。除了环保部、证监会、卫生部等9个部委应调研人员的个人申请公开“人均办公经费”信息外,其余33个部委都以各种理由予以拒绝。其中央行的拒绝理由是“人均办公经费属于国家秘密”。据《法制日报》
三聚氰胺事件赔偿基金是“国家秘密”?
2008年年底,在政府相关部门主导下,中国乳制品协会牵头由22家涉案企业集体出资成立了总额2亿元的医疗赔偿基金,作为对三聚氰胺事件近30万名患儿的善后措施。然而,有媒体调查发现,该基金运作情况成谜,相关行业组织称之为“国家秘密”,不适宜对外公布。据《瞭望东方周刊》
三公经费是“国家秘密”?
2011年,越来越多的中央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截至当年8月9日,在98个中央部门中,只有外交部、国务院港澳办和侨办尚未公布,其余95个部门均已公开。
对此,外交部回应,外交部的情况很特殊,“三公”经费的有关预算涉及国家秘密,不适宜对外公布。
[社科院报告]
“涉及国家秘密”成政府信息不公开借口
2012年4月,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组公布了“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与发布情况调研报告,该报告显示,政府信息公开存在八大问题,希望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其中,调研组提出,没有任何一个机关在年度报告中提供本机关上一年度投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和经费情况,也没有列出2012年拟投入经费和人员信息。
调研报告指出,涉及依申请公开(被动公开)的各类数据公开情况不理想。各种数据比如申请总数、申请量居前列的事项、经审查受理申请的情况、答复分类情况等信息透明度不高。59个国务院部门中仅有9家提供了投诉的数据,仅占15%。省级政府和较大的市中,没有一家按照本级政府、下级政府、所属部门三类信息详细提供收到申请的数量。而“信息不存在”“影响社会稳定”“涉及国家秘密”等语焉不详、牵强附会的理由成了拒绝公开的借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