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围绕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的工作目标,着重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上下工夫,构筑起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防线。
一是建立学校食品安全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签订责任书,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是落实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监管责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教育主管部门将食品安全管理纳入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三是规范米、面、油等大宗食品采购行为。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供货商评议制度,米、面、油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学校定期对食品及原辅材料供货商进行综合评议,对评议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供货商列入黑名单,终止供货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
四是对学校食堂实施量化分级管理,树立示范标杆。目前,已对180家学校食堂进行量化分级,获得优秀等级的22家、良好的151家、一般的7家。各县、区城区所有学校食堂都实施了量化分级管理。在东至县试点“以奖代补”,县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奖励补助学校食堂硬件设施改善,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五是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培训长效化。每年春秋季开学都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与餐饮服务许可、日常监管有机结合,深入推进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全面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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