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度尼西亚工业部签署通过一项法规,要求规定目录内的婴幼儿服饰应符合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SNI 7617:2010中有关婴儿和儿童服装面料偶氮颜料和甲醛的规定。此法规于2013年2月成为强制要求。
据悉,规定目录内的主要服饰类型有:棉质、化纤的服装和婴儿配件服装。SNI 7617:2010标准适用于36个月龄或以下婴幼儿服装的面料,以及36个月龄以上与皮肤直接接触的童装面料。标准要求,含有第Ⅲ组氨基化合物中所列举的可释放出禁用芳香胺类的染料不得用于上述两个年龄组的儿童服装。此外,根据SNI ISO 14181 part 2制定的“零”甲醛要求(少于20 ppm的结果在报告中可以写为未检出)适用于36个月龄或以下婴幼儿的服装,而75ppm的要求则适用于另一年龄组的服装。
近年来,婴幼儿产品在国外的受关注度不断提高,欧盟各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相继提出日益严苛的婴幼儿产品检验标准法规,主要针对服饰中的偶氮、甲醛,玩具的邻苯二甲酸酯,食品接触产品的双酚A及其他产品的机械安全等内容实施强制性要求,使得中国此类产品在国外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在如今国际经济动荡不安的形势下,印度尼西亚新标准的出台,更为中国制造的婴幼儿产品增添了新的挑战。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企业,首先,要提高产品的质量安全意识,牢记产品生产当以消费者的安全、健康为前提,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检测标准,加大产品检测力度;其次,加强与国外客户的沟通和交流,及时确认新法规的技术标准要求,已做相应的应对措施;第三,改进产品生产工艺及流程,做到定期清理生产车间,分开堆放原料,确保产品在生产过程中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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