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泰国曼谷举行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第十六届缔约国大会11日通过关于把白鳍鲨、鼠鲨、锤头鲨三种鲨鱼列入附录二,即数量稀少须有效管制的种群。中国代表团认为此提案对鲨鱼保护没有起到根本作用,因此投下反对票。
中国代表团成员、中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孟宪林博士12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此项提案是由欧美国家提出的,对深海鲨鱼保护的研究并没有健全的数据,没有达到提交到公约附录二的标准要求。
孟宪林说,现在鲨鱼的捕捞主要是兼捕,在捕捞金枪鱼的时候误捕到鲨鱼然后加以利用。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规定,将三类鲨鱼列入附录二之后,各国对这三种鲨鱼的贸易要核发许可证,而核发许可证的前提是进行“无公害判定”,即判定这批物种对海洋没有根本性的影响,目前各国的技术水平都很难进行这项判定,而根据公约规定,没有“无害判定”就不能核发许可证,等于变相禁止了贸易。另外,在流通环节很难鉴别鱼肉、鱼皮、鱼肝等鲨鱼产品是否属于列入附录二的鲨鱼品种,因此容易造成各国普遍违反公约规定。
孟宪林说,在鲨鱼利用上,欧美国家主要利用鲨鱼的肉、皮、骨、肝等做药品和食物,这也是不容忽视的。
孟宪林说,保护和管理鲨鱼的最好方法是在源头,也就是捕捞环节进行。目前联合国粮农组织以及包括大西洋金枪鱼组织和太平洋金枪鱼组织等区域性渔业组织实施区域性的管理办法,在捕捞金枪鱼的过程中同时加强对鲨鱼捕捞作业的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有关数据显示,每年大约有1亿条鲨鱼在商业捕捞过程中被猎杀,其中鼠鲨、白鳍鲨、双锤鲨所占比例最高。《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缔约国代表11日以92票赞成、42票反对的结果,将这三类鲨鱼升级至公约附录二保护动物之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