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3月20日发布关于开展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做好美丽宜居小镇、村庄示范申报工作,统筹各类项目和资金,支持示范村镇建设。
住建部称,美丽宜居小镇是指风景美、街区美、功能美、生态美、生活美的建制镇。美丽宜居村庄是指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行政村。美丽宜居小镇、村庄的核心是宜居宜业,特征是美丽、特色和绿色。建设美丽宜居小镇、村庄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行动和途径,是村镇建设工作的主要目标和内容,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做好美丽宜居小镇、村庄示范的遴选和推荐,注重做好指导和帮助。研究制定本地区美丽宜居小镇和美丽宜居村庄的特色和具体要求,组织专家组,为示范村镇的规划编制和修编出谋划策,提供咨询设计方案和适宜技术,深入示范村镇开展指导和检查,帮助实施建设。
住建部称,统筹各类项目和资金,支持示范村镇建设。中央支持地方的农村危房改造、村庄规划试点、重点流域重点镇污水管网建设以奖代补、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城镇棚户区改造等资金和地方的村庄环境整治、重点镇建设等支持资金可向示范村镇倾斜。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建设主管部门与水利、交通、环境、农业等部门共同参与,将各类建设项目按照统一规划予以实施,各司其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