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013年1~2月份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进行了公告,对涉及广告严重违法的8个产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对涉及违法广告的73个产品予以曝光。这是陕西省局首次在主流媒体上公告涉及违法广告的企业、产品及媒体。
为进一步净化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广告市场,陕西省局于2012年10月成立了广告监督管理办公室,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加强广告审查及监督力度。
一是依据《药品管理法》、《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和完善我省广告监管办法,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规范广告审查程序。
二是加大处罚力度,充分运用警告、约谈、吊销违法广告批准文号和暂停销售等处罚手段,定期对涉及违法广告的企业和产品在主流媒体上进行曝光,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及时强化广告企业日常监管。
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和企业自律,及时向企业通报相关违法广告案件,与相关行业协会配合,开展各种活动,增强企业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
四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广告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违法广告案件受理,着手制定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通过鼓励群众参与,提高监管效率。
自2012年以来,陕西省先后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案件307起,违法广告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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