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从下月起,闯红灯、行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等不文明行为在温州将受到5到50元不等的罚款。而类似处罚措施并不鲜见,今年以来,四川、安徽、杭州等地已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通过类似手段严惩“中国式过马路”的行为。
交警给机动车开罚单还情有可原,罚行人的钱有人却不理解。
昨天下午,记者在杭州环城北路与湖墅南路交叉口看到,一名交通警察拦住了一位不走人行横道,直接横穿十字路口的行人,并进行处罚:
行人:过个马路要出示身份证?
交警:你走对角线了,没有走斑马线。过马路没有走人行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依据第89条,对你罚款5块钱。
这位行人辩解了两句后,知道自己没有遵守交通法规,还是缴纳了罚款。过了一会儿,一位骑着电动自行车带人的车主,被交警拦了下来,并按照规定罚款20元,电动车主却有点儿委屈:
非机动车车主:我刚看到好多电动车是带人的,我就想不清楚为什么单单抓我?
交警在执法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
杭州交警: 有几个小青年在接受处罚的时候口头上比较难听一点,有威胁,变相骂人等等,但基本上还是会接受处罚。人极度不配合的也有,不肯出示证件也不肯缴纳罚款,就是僵持在这里,有时候要一个小时才能解决。
陕西西安对行人过马路闯红的行为进行处罚,罚款金额一般是5元钱,不过,交警执行起来也有一定的难度。
西安交警支队陈刚:百分之七十到八十都能够服从管理。说实话,罚款执行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每天纠正行人纠正的不少,但罚款的很少。
对于不配合、不服从处罚的情况,交警怎么处理呢?各地有自己的高招。
西安交警:这不像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可扣东西。人要是跑没办法制约,所以主要是以教育和纠正为主,另外也通过一些其他的方式,比如站在路口执勤,站在路口学习。
浙江杭州的交警说,对于拒不接收处罚及不配合的,交警部门将保留此人的违法记录,像机动车违法行为一样。
杭州交警:我们确实处罚不下去了,就把他的身份信息核实以后,通过像违法通知那样,通知他来处理。这样做对他以后很多事情都有影响,类似于违法机动车未处理一样,就要挂在网上了。
实际上,很多市民对于过马路闯红灯就要被罚款不太理解。有人说,以前从没听说过还有这规矩:闯个红灯、过马路不走斑马线就要被罚款,甚至还要出示身份证?对于这部分人的疑惑,我们来看看微博上大家的观点:
微博用户“锡林虎”:这个学费必须交,规则是用法律来维护的而不是道德!
微博用户“知足”:闯红灯不是不文明,而是拿生命开玩笑。五十元罚款不是重而是太轻了。
微博用户“从艺小生”说:小孩子都知道不能闯红灯的,为什么长大了都变法盲?说明初级教育还是成功的,但是成人教育严重缺失。
看得出,大部分微博网友还是比较理解和支持的。那么从法律角度,这种罚款是不是有法可依?为何从今年才陆续开始出台类似措施?法律专家、资深律师乔刚说,对行人闯红灯进行罚款是有法可依的,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乔刚:《道路交通安全法》早就有明确的规定,行人通行路口或横过道路应该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如果行人违反了道路通行的相关规定,交通执法部门要对行人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选择现在的这个时候,对广大的行人进行处罚是否是合适的时机呢?乔刚表示,如果行人有违法,处罚是非常必要的,而且是宜早不宜迟的。
乔刚:行人如果违反了法律法规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本身就是严格的执法行为,不存在是否合适的问题。我国已经进入了汽车社会,行人违法在各大城市和乡村比较突出。过去,由于交警部门的执法力量达不到,对单个行人的执法成本、时间成本比较高,就对行人违法的处罚力度弱一些,主要是针对机动车来处罚。随着执法力量的加强,随着结合我国目前交通秩序的现状,如果行人有违法,处罚是非常必要的,而且是宜早不宜迟的。
而对于中国式过马路的行为,乔刚也表示,闯红灯这种交通违法行为不是中国所特有,国外也有,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三方面入手:
乔刚:最重要的是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规宣传好,从而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道路交通参与者遵守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政府部门要加大对交通硬件设施的建设,比如增设围栏、在重要路口设文明引导员。最后,要在前两点的基础上,加大对违法行人的处罚,并且要严格执法,而不是作为运动式的执法,一阵风式的执法。做好这几项工作,对我们国家行人违章比较普遍的现象能够有一个根本性的扭转。(记者汤一亮 张国亮 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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