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组织编制的《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两项国家标准于2013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光纤到户国家标准主要规定了三方面强制性要求:一是在公用电信网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县级及以上城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设施应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二是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必须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用户可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三是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必须与住宅区及住宅建筑同步建设、同时验收。为切实贯彻落实标准各项规定,两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2013]36号),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责任要求,提出政策保障措施,并联合召开了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宣贯培训会,对贯彻落实标准有关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标准正式实施后,对于加快推进光纤到户、建设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和充分保障用户自由选择权将发挥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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