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醴陵市委书记蒋永清因涉嫌严重违纪被湖南省纪委立案调查。
在醴陵,本报记者持续数月关注一个备受争议的招商项目,因为身为市委书记的蒋永清亲自担任该项目的“指挥部政委”,一度闹得满城风雨。
招商项目涉嫌“污染”被责令搬迁,“圈地”1500多亩土地出让金几乎全额返还企业,政府将为项目征地、修路、基础设施等投入10多亿巨资,政府组团到企业考察每人获赠金条,项目未通过环评审批匆匆上马……这样的招商,迷雾重重。
被迁出的“重大污染源”受到隆重引进
2013年2月底,记者来到醴陵东富工业园,看到悬挂着“株洲醴陵旗滨玻璃项目管理处”牌子的一栋小楼,不远的一块空地上,多台机械设备在紧张施工。
记者和当地群众攀谈,尽管市里一再宣称这个“旗滨玻璃”招商项目环保达标,但人们表示怀疑,担心今后摆脱不掉“受污染的日子”。
2012年5月,醴陵市政府与株洲旗滨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玻璃生产线整体搬迁改造升级新建太阳能玻璃及节能玻璃生产线项目入园协议书》和补充协议,株洲旗滨集团将位于株洲市石峰区内的浮法玻璃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整体搬迁至醴陵经济开发区(后改为醴陵东富工业园区),项目投资号称50亿元,建成后生产规模将达到每天3700吨玻璃。据介绍,时任醴陵市委书记蒋永清和市长分别担任项目指挥部政委和指挥长。
对于旗滨玻璃项目,醴陵市政协在给醴陵市委的调查报告中写道:株洲市下大力气将重大污染源的旗滨玻璃集团迁出,醴陵不应作为“政治任务”引进。
记者赶到尚未搬迁的株洲旗滨玻璃集团生产区采访,周边居民对该企业的污染情况充满怨言。据株洲当地媒体报道,从2010年开始,株洲市对清水塘工业园区进行大规模改造,要求包括旗滨玻璃集团在内的17家污染企业限期搬迁或关闭。
株洲旗滨的前身是株洲市玻璃厂,在计划经济年代曾是我国南方最大的玻璃制造基地,已有50多年历史。2005年,总部位于福建漳州的旗滨集团与株洲市政府在香港签订合作协议,株洲旗滨玻璃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原株洲市玻璃厂被旗滨集团兼并。
湖南省环保厅在给举报者的复函中,确认举报者反映的旗滨玻璃污染问题存在,并提出“确保废水、废气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停止使用靠近居民的5、6号储存油罐……不使用重油、焦粉等有污染物的燃料”等多项治理措施。使用污染物燃料、污染源物排放不达标等事实,尽显一斑。
接近“零地价”拿地1500亩以上,国土局长不知情
3月22日,醴陵政府网显示,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旗滨玻璃集团总用地已达1886亩。这个数字,大大超出当初的协议范围。
记者从醴陵市国土资源局长周旺炎那里了解到,旗滨玻璃项目所用土地到底是什么土地性质、到底经过怎样的程序,作为局长,他全部不知情。
根据协议,醴陵市县确定土地挂牌价格为工业用地的评估地价每亩20.02万元,并按这个价格出让给旗滨玻璃集团1000亩土地。在企业交纳土地出让金3个月内,政府按照每亩18.02万元的标准以产业发展基金的名义奖励给旗滨玻璃集团。
也就是说,旗滨玻璃集团实际是以每亩2万元的价格拿地,仅此一项醴陵市就“奖励、补偿”给企业超过1.8亿元。接近“零地价”拿地,一度引起公众“不可理解”的质疑。
不仅如此,醴陵市政府还和同属“旗滨系”的株洲旗滨置业公司签订《商住用地开发合同》,醴陵市在城区为其提供500亩的配套商住用地。企业按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超出每亩35万元的土地出让金,由政府通过企业发展基金账户再奖励给企业用于发展。据调查,目前城区土地保守价格都在每亩100万元以上,这样醴陵政府又“奖励”给企业至少3.25亿元。
就这样,旗滨玻璃集团表面上按政策收取了土地出让金,事实上几乎是以“零地价”得到醴陵市1500亩土地。
“我之前极力反对过这个项目,明确表态这个项目在地价上违反国家政策。”周旺炎接受记者采访时情绪激动,“正因如此,我在这个项目签约不久就被莫名其妙地审查,当审查结束项目已经动工了。”
“这种做法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中国国土经济学研究会研究员姜建生指出,《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明确规定,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国土资源部也早就明确要求,各级政府不得以任何名义随意返还土地出让金。
“大投入”至少17.17亿,被指不该慷财政之慨
“投资如此大的项目醴陵能招来,刚开始我们都很振奋。但随后分析起来并非如此。”2012年11月卸任的原醴陵市政协主席陈立耀对记者说,统合醴陵市政协专门调查所得出的数据,需要的支出项加上超过5亿的土地出让金返还,醴陵市将为接纳旗滨玻璃集团项目投入至少17.17亿元,堪称“大投入”!
醴陵市的“大投入”主要表现在:首先,旗滨玻璃集团所使用的土地现在还都有农民居住或耕种,政府将全额支付拆迁安置费用,3亿多元是起码的预算。其次,醴陵政府将投入5亿多元,为新落成的旗滨玻璃项目铺设一条铁路专用线。再次,醴陵市政府还将为旗滨玻璃项目建设大量的基础设施和配套生活设施,这些肯定以亿计的建设费用也将在醴陵市的财政上列支。
醴陵市“大投入”之后,产出情况如何?醴陵市政府有关部门曾测算过,旗滨玻璃集团项目落户5年后才能形成每年地方财政9323万元。以此计算,醴陵市全部收回投资最快也要18.7年,堪称“慢回报”!
醴陵政府方面对“算账”有过一些解释。在市政府的一份文件中,政府强调实际投入只有土地1000亩,铁路专用线可面向社会进行市场化运作,只需3.8年就能收回投资。但这些简单的解释明显平复不了各方的质疑。
“非金属材料项目8年收不回投资就是赔钱项目。”醴陵市政协副主席陈建军认为,醴陵市政府不该慷财政之慨,为一家民营企业的建设投入大量资金。
企业送金条、政府发补助,被指“贿赂式考察”
为了“打消”干部群众的疑虑和不满,醴陵市于2012年6月至7月间专门组织市领导、市直机关负责人、乡镇领导及村民代表近百人,以政府考察团的名义分批去旗滨集团总部福建考察。
对此,醴陵市委常委、副市长汤云辉介绍:“三天的考察都是旗滨集团花钱,来回都是飞机,住的是五星级大酒店,喝的是茅台,游玩当地的景点,真正用在企业考察的时间还不到一个半小时。”
据了解,旗滨集团不仅全程提供了豪华服务,还向每名考察者赠送了一根5克重的千足金金条,每根金条都有一个质量证书,以证明纯度和重量。
考察结束后,醴陵市还为每名参加考察的干部发放了2000元的补助,不需要任何票据,只要去考察的,钱就会打到工资卡上。
“这不就是典型的‘贿赂式考察’吗?旗滨送金条、政府发补助不就是为了统一思想吗?”原醴陵市政协主席陈立耀说,“考察团回来后,一些原本对项目有疑虑的人开始动摇了,而更多对项目表示反对的人选择了沉默。”
环评报告“不完整”项目抢先动工
政府考察团回来后,醴陵市政协正式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旗滨玻璃项目一定要经过全面环评再上马。
市政府很快复函,主要介绍项目前景,既没有环评说明书,也没有专家论证和市民听证等相关说明。对于这个复函,醴陵市政协表示不能接受,随即再次致函市委,请求就环评问题给以明确答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单位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举行论证会、听证会等,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环评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未予批准的,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记者联系到旗滨集团相关负责人,称环评报告已于2013年元旦前完成。但知情者称,没有专家论证和市民听证环节,这个环评报告是“不完整的”。
令陈立耀和众多反对者遗憾的是,尽管依法必须前置的环评手续尚未取得,但是从2012年12月开始,旗滨项目还是破土动工了。
反对出让,国土局长“意外”骨折
关于株洲旗滨玻璃项目招商,负责土地工作的醴陵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周旺炎告诉记者,从该项目开始进行土地手续的审批,他本人就对于近似于“零地价”供地提出反对。
去年6月21日,醴陵市与株洲旗滨玻璃集团合作项目举行签约仪式,这标志着旗滨玻璃项目正式落户醴陵。
周旺炎说:“去年5、6月份,国土资源局当时就醴陵市和株洲旗滨集团的草稿协议讨论过多次。根据协议中工业每亩20万元的返18万元,商住用地以每亩35万元定价的做法。这明显违反了《招标拍卖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以及‘国八条’等政策。”
“当时的市委主要领导多次要求国土资源局按照协议办理,我表示反对,如果市政府非要给企业返还土地出让金,应该召开市委常委会,按有关财政程序办理。”周旺炎说。
去年7月13日,周旺炎被有关部门以限制人身自由的形式进行调查,并且在调查期间“意外”双腿骨折。
2013年1月,周旺炎在签署了“断腿是自己造成”及“自己确实有经济问题”等两份文件后被释放。此时,他所强烈质疑的旗滨玻璃项目已经完成了全部征地手续,并在他还被限制自由的时候就破土动工了。
恢复自由后,周旺炎依旧担任着醴陵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接着,他在互联网上实名发帖,两次反对醴陵市有关领导“零地价”供地的指示。
周旺炎在帖子上是这样描述的:“2010年下半年,时任醴陵市市长的蒋某引进浙江温州商会的老板到醴陵搞房地产开发,注册了旺亿房产公司,并且与对方签订了合作意向。之后,蒋多次硬性指令周旺炎,按每亩30万元的价格将299亩土地出让给对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所有土地的出让必须以招拍挂的形式公开出让,而且,蒋指令的每亩30万元的价格远远低于当时的市场价格,周旺炎没有屈从蒋永清的压力,坚持竞价出让。最后,海南亿润集团以每亩81万元的价格竞得。2010年冬,蒋某又以醴陵招商建设啤酒厂为名,指令周旺炎与规划局长圈地200余亩,出让给一福建投资商。该地块当时的市场价约为每亩60万元,经反复协商,投资商愿意以每亩26万元的价格购买。蒋受投资商之邀,赴福建考察回来后,竟然指令以零地价供地。当时,由于市里大多数领导认为这一项目的可行性太低而反对,结果该项目无疾而终。”
“这两件事我为醴陵保住了两亿多元的财政收入”。周旺炎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