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住房保障部门获悉,“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出炉,包括限价房、经适房、公租房、廉租房在内的4类保障性住房,4月19日起正式统一申请审核。各类保障房申请均以家庭为单位。
据了解,申请家庭需要填写的内容包括:申请承诺书、申请家庭成员及资产情况、申请家庭住房情况。据介绍,保障房申请家庭需要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可推举一名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作为家庭申请人。
根据规定,申请家庭收入证明中“上年本人收入合计”为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
在申请过程中,申请家庭成员单位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需要填写申请家庭收入情况证明、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
据了解,“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的表格除去封面共有15页。申请人在填写此表时需要填写承诺书,若有弄虚作假、隐瞒家庭住房、收入、工作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等情况,将取消申请资格,退出配租的保障房,并补齐市场平均租金与配租住房标准租金的差额等。
此外,除了本市户籍的申请家庭需要填写这一申请表外,以后在京工作的外省户籍人员在本市申请公租房也需填写此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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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类特殊家庭优先配租配售
根据保障房相关办法,8类人群被认定为特殊情况家庭,此类人群可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房。
8类人群分别包括老人家庭、严重残疾人员家庭、患大病人员家庭、承租危房家庭、优抚对象、面临拆迁的家庭、省部级劳模以及成年孤儿。
其中,老年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年满60周岁;严重残疾人员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有残联鉴定为重度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有一人以上患有经医疗卫生部门确定的特殊病种;承租危房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承租的原有住房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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