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螺杆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初裁(见下表)。 2008年3月6日,美国商务部进口自中国的钢制螺杆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181550.60。2009年2月27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55.16%~206%。2012年5月29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第3次反倾销行政复审。
美国对华钢制螺杆作出的反倾销行政复审初裁结果
出口商 |
倾销幅度(%) |
嘉兴兄弟标准件有限公司(Jiaxing Brother Standard Part Co., Ltd.)、摩根紧固件有限公司(IFI & Morgan Ltd. and RMB Fasteners Ltd.) |
20.05 |
浙江新东方紧固件有限公司(Zhejiang New Oriental Fastener Co., Ltd.) |
20.05* |
Certified Products International, Inc. |
** |
嘉兴新悦标准件有限公司(Jiaxing Xinyue Standard Part Co., Ltd.) |
** |
中国普遍 |
206.00 |
*该企业在此次行政复审中申请或要求单独税率,因此参照摩根紧固件有限公司计算税率 **在此次复审调查中无应检查的货物或销售。在调查后期,该企业可参照其应检查的货物或销售适用个别税率或单独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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