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舟山市食安办、公安、农林、海洋渔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召开打击食品犯罪部门协作会议,在介绍、汇报各部门去年和近期打击惩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措、成效的基础上,经会商,决定建立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四项协作机制。
一是联席会议制度。市公安局与市食安办、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相互通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有关情况,研究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衔接工作的对策。
二是信息通报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对线索有经营价值,能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工作中发现和掌握的涉及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通报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同时建立健全通报程序和要求。
三是案件会商制度。对案情重大、复杂、疑难,性质难以认定的案件,公安机关与各行政执法部门加强会商协调。
四是联合行动制度。对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黑市场”,公安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实行联合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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