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工信部消费[2013]136号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25号)要求,按照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部署,围绕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强化食品工业以“安全为先”保发展的行业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食品工业健康有序发展,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年4月23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一、加强和改善食品工业行业管理
(一)组织实施发展规划。继续做好《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粮食加工业、马铃薯加工业、肉类工业、制糖工业以及葡萄酒行业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细化规划的年度工作,跟踪了解规划实施进展及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组织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二)严格执行产业政策。继续严格执行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巩固审核清理工作成果,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认真落实《关于促进我国大豆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落实浓缩果蔬汁(浆)和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促进加工能力与原料保障协调发展;继续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完成酒精、味精和柠檬酸行业淘汰落后目标任务。
(三)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按照“边清理、边完善”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清理和整合现行食品行业标准;加快制(修)订食品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管理标准等行业标准,进一步提升标准的通用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参与国际标准追踪研究,配合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和推动优势企业实施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继续推动食品工业成为资源优势明显的中西部地区的重点支柱产业,促进食品工业集群集聚发展和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企业加强研发和创新投入,实行产品差异化,避免恶性低价竞争。
(五)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加强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安排技术改造资金,支持食品企业质量与安全检验检测仪器及环境监测技术改造、食品企业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和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建设;支持中西部地区清真食品、砖茶等特色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支持米面制品、豆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等食品货架期延长技术、工艺流程标准化等技术应用和升级改造;组织开展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效果评价工作。
(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一批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指导一批食品企业提升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培训一批中小食品企业的质量检测队伍;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支持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生产企业运用物联网技术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在白酒、乳制品、食用油等行业采取调整生产工艺设备,推动实施以钢代塑、更换产品包装材料等措施,提升企业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对乳制品行业发展的指导帮扶,组织实施提高国产乳品质量、提振国内消费信心行动计划(“双提”行动),全面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七)督促企业强化管理。督促企业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责任人,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原料与产品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记录及企业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各项管理制度;保持食品安全能力建设资金投入,加强法制和专业技能培训,落实质量安全保障条件。
二、全面推进诚信管理体系建设
(一)加强工作督促指导。继续加强对行业组织和食品企业工作的指导,加快推进规模以上乳制品、肉类食品等食品行业企业建立并运行诚信管理体系;有序推进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二)完善诚信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评价工作规则,规范诚信体系评价工作,加强对委托评价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公告一批严重失信食品企业名单;支持地方和行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诚信信息互联互通。
(三)组织专题业务培训。继续组织编写冷冻食品、白酒等食品重点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及实施指南手册。加强对诚信管理体系标准的宣贯和评价人员培训,组织完成对12000人次/年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对22家诚信管理体系评价机构的评价人员年度专业培训。
(四)开展工作经验交流。加强地区间、行业间、企业间诚信建设交流,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可行经验,营造诚信建设的舆论影响和示范引导的氛围。
三、配合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深化综合治理工作。继续配合开展乳制品、酒类、肉类、调味品、食品包装材料等综合治理;指导和督促企业完善食品标签标识规定,着力解决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问题,严禁标签不合格产品出厂、上市;配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排查食品可能受到邻苯二甲酸脂类物质污染问题;配合做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
(二)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配合做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重点排查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的物质;配合做好打击“地沟油”、“私屠滥宰”违法犯罪等工作。
四、继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食品行业继续深入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牢固树立“企业诚实守信,产品质量第一,生产者对消费者负责”的行业新风;组织搞好201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大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认知水平和应对风险能力;广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加强对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继续配合做好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禁止传播和炒作虚假信息的行为。
(二)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督促行业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参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制定、宣传教育以及在行业贯彻落实等方面的作用,指导帮助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为先”的发展理念,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促进管理创新,全面提升行业诚信自律水平。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一)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产业“安全为先”,以发展促安全、以安全保发展的理念,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始终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食品行业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扎实抓好落实,努力完成全年保安全、促发展的各项任务。
(二)精心组织贯彻实施。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工作安排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和考核指标,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密切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绩效评价工作,逐级健全督查考核制度;要认真自查工作进度,做好工作总结,年度总结在2014年1月20日前报送我部(消费品工业司)。为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我部将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联系电话:010—68205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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