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批停播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通告,颐玄保健茶,美诺牌减肥便携茶,健都牌润通胶囊,御生堂牌灵芝枣仁茶4款产品的违法广告被责令停播,生产企业被责令整改。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全国广播电视报纸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网数据显示,北京颐玄保健科技开发公司注册的保健食品“颐玄保健茶”(原名:清肺茶)、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7)第476号,于2013年3月在江西教育电视台、江西电视指南频道刊播违法广告,北京美诺保健食品厂注册的保健食品“美诺牌减肥便携茶”、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8)第319号,于2013年3月在福建公共频道刊播违法广告,北京健都药业有限公司注册的保健食品“健都牌润通胶囊”、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041055,于2013年1季度在北京、广东、湖北、湖南、山东、陕西等多省市报纸类媒体刊播违法广告,北京御生堂保健食品有限公司注册的保健食品“御生堂牌灵芝枣仁茶”、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041055,于2013年3月在江西卫视、新疆兵团卫视、山东教育电视台刊播违法广告。这些违法广告涉嫌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并且系未经批准擅自发布,违反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相关条款。
据悉,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责令四公司立即整改,立即停止发布“颐玄保健茶”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在原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发布更正启事,消除不良影响,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企业产品销售及广告发布环节的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发生。于2013年5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交该局广告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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