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3号)文件要求,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推动下,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于2013年2月7日批准发布了GB 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国家标准,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
为推动标准有效实施,2013年4月25日,由国家标准委会同公安部、质检总局、安监总局联合主办,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协办的GB 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活动在烟花之乡湖南省浏阳市举行。来自全国各省市烟花爆竹产销区的公安、质检、安监、检测机构与行业协会共170余人参与了此次宣贯活动。
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黄茶香对标准的修订背景、主要修订内容、标准条款做了详细解读。新版标准细分了专业燃放类和个人燃放类产品,严格限定产品的最大允许药量,对产品安全性能和燃放性能进行了更加具体和细致的规范,丰富了检验手段,提高了产品燃放的安全性能和环保水平。并就相应级别产品的包装和标志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以便于监管部门进行分类监管、消费者进行安全消费。宣贯中还特别强调了依据新版标准组织烟花爆竹产品生产、销售、燃放、储运等活动的注意事项,同时对参会人员提出的技术问题做出了详细的解释。参会人员还参观了一家出口礼花生产企业的生产区,并结合新版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现场交流。
此次宣贯活动为烟花爆竹监管部门、检测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业及时掌握新版标准要求提供了共同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对依据新版标准组织生产、销售、燃放、储运等活动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对新版标准的实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