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3日,《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专家审查会议在北京召开。来自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物流企业的11名专家在听取了标准起草组对标准的编制过程和内容介绍后,对标准的送审材料进行了审查。
《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是国家标准委2009年下达的修订标准,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负责标准的修订工作。《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于2005年3月23日发布,并于同年5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规定了物流企业的分类原则,物流企业的类型与评估指标,适用于各类物流企业的界定、分类与评估,也适用于物流企业的规范与管理。
标准自颁布实施以来,通过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得到了全面贯彻实施,也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协会、物流企业的充分肯定,对物流产业和物流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作用日益显著,正在成为社会各界了解和评判一个物流企业的重要依据。本次修订主要是针对评估实践工作中体现的标准部分指标与要求落后于实际发展,与实际不统一的问题,对标准进行名称、指标及要求的调整与修订。 经过专家对送审材料的审查,一致认为:标准为我国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和工作规范,标准研制对规范物流企业物流服务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物流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标准结构合理、内容科学,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标准的起草符合GB/T 1.1-2009的相关规定。
审查组一致同意通过对该标准的审查,要求标准起草组根据审查会上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标准送审稿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