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昨天的江苏省价格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会议上,记者了解到,南京将提高工地扬尘排污收费标准(原定每平方米收费0.24元),并改管理对象从施工单位为建设单位,以加大处罚力度增强管理效果。
物价与生态文明建设有啥联系?多扬尘?罚款!多耗能?高收费!排污扬尘的、能耗浪费的一方交钱交得“肉疼”了,环保措施、节约行为才能跟上!在昨天的江苏省价格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会议上,记者了解到,南京将提高工地扬尘排污收费标准(原定每平方米收费0.24元),并改管理对象从施工单位为建设单位,以加大处罚力度增强管理效果。
先行调整扬尘排污收费
据介绍,自2010年开始,南京市对所有区县开征了施工公司扬尘排污费。从2010年到2012年,南京市扬尘排污收费金额分别为411万元、1121万元、2104万元。同时为调动施工企业扬尘排污治理的自觉性,2010年-2012年,对139家购置洗轮机的施工工地补贴1016万元,为重污染的施工工地租用吸尘车181.5万元,建设18个扬尘污染监控点累计投入380万元,今年拟再投入150万元,补贴工地购置洗轮车、吸尘车等。南京市物价局副局长夏德智告诉记者,收费还是为了治理,如果经过考核发现施工公司无扬尘现象,符合环保要求,所收费用还是会返还。
但是按原先的收费标准:每平方米0.24元相对比较低,有的施工单位宁愿交钱“了事”,继续置环境污染于不顾。再加上施工单位流动性比较大,管理松散,征收难度比较大。针对这些情况,南京市物价局将考虑提高扬尘排污收费标准,同时不过多增加企业负担,并改管理收费对象从施工单位为建设单位。
据悉,经江苏省政府同意,江苏省物价局已批复南京市先行调整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收费标准。
用排污权交易探索环保途径
据介绍,2008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排放指标有偿使用的价格政策,在太湖流域开展化学需氧量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试点。到去年底,试点企业包括新建项目共缴纳COD有偿使用费1.82亿元。2011年至2012年,太湖流域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为4845万元。
2010年,江苏又下发了《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又拟定了《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和管理办法(施行)》,将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试点范围由电力行业扩大到钢铁、水泥、石化、玻璃行业等中污染行业。2011年至2012年,太湖流域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指标交易额为2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