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政部网站消息,为促进儿童福利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孤残儿童的抚育水平,民政部发布《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指出,预防儿童意外伤害,加强安全管理,以最大限度减少儿童潜在伤害的方式提供服务,儿童生活区域、活动区域应无安全隐患。
《征求意见稿》首先明确适用范围,规定全国儿童福利机构的服务、设施设备、运行与管理和评价与改进,适用于全国儿童福利机构服务与管理。
《征求意见稿》对安全防护及应急机制提出要求。安全防护应符合GB/T24421.2的要求,儿童生活区域、活动区域应无安全隐患;电器固定设备装置高度应在1.6米以上,电线暗装敷设。
机构内应有保证儿童饮食安全的制度及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严格采购、储存、制备、送餐环节管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做好留样。医疗器具使用和医疗废物处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水、电、气、锅炉安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消防安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征求意见稿》明确辅助器具安全使用问题。轮椅使用前应检查轮椅各部件,根据儿童情况备好坐、靠垫,教会儿童使用轮椅的启动和控制装置;协助儿童或抱儿童坐轮椅时,动作要轻,防止因动作生硬造成损伤;不能自己操作轮椅的儿童,使用轮椅时应系好脚踏板和座位处的约束带。轮椅使用后应将其折好,放于安全地点,保持清洁,定期维护。
在治疗或防止儿童坠床、自伤、伤害他人、跌倒情况下使用约束带;使用约束带松紧度应适宜,约束儿童时护理人员应加强巡视,随时观察肢体的颜色及温度,定时变换体位,保持其舒适状态,肢体应处于功能位置;约束带应保持清洁,定期清洗消毒,用后收回,定位放置。佩戴假肢、矫形支具的儿童应定时观察其局部或肢体远端末梢血液循环情况;假肢、矫形器应维护保养,定期消毒,定期更换。
《征求意见稿》提出预防意外伤害的要求。加强安全管理,以最大限度减少儿童潜在伤害的方式提供服务;提高对意外伤害的警惕性,开展安全教育和训练,熟悉安全预案。预防跌落伤,叮咬伤或动物致伤,烧烫伤,碰撞、挤压伤,窒息,触电,溺水,割伤、刺伤,中毒,交通伤害对儿童的意外伤害。预防智障儿童的自伤与互伤行为。
《征求意见稿》对应急机制提出要求。开展多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宣传,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对儿童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制定完善的交通安全、消防、防汛、抗震、治安、传染病防治等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制定医疗差错事故、突发事件医疗救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家庭寄养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就养育服务,医疗保健,康复,教育,设施设备,运行与管理,儿童福利的评价与改进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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