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5日,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在北京召开《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审查会,水利部党组成员、总规划师周学文主持会议并讲话。特邀专家,财政部经建司、部有关司局和各流域机构代表参加了会议。
为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农村地区河道综合整治,进一步推进中小河流治理,2012年5月,水利部会同财政部启动了《规划》编制工作,拟在经济条件相对较好、水系相对密集的15个东中部省份(直辖市),择优选取治理需求迫切、县域经济较发达、建设能力较强、能落实管护责任的154个县级行政区作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集中连片开展中小河流综合整治试点。近期,水利部规划计划司、财政部经建司组织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编制完成了《规划》送审稿。审查会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对《规划》成果进行了汇报,审查专家组对《规划》进行了审查并通过了审查意见。
周学文在会上指出,2009年实施中小河流治理以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加快建设步伐,中小河流治理取得了重要进展。但农村地区面广量大的河道治理严重滞后,淤积堵塞、功能退化,水体污染等问题十分突出,中央对此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加快农村地区河道综合整治,选取一些地区先行开展试点是十分必要的。
周学文强调,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要以县域为单元,整乡整镇推进,通过河道疏浚、水系连通、岸坡整治、生态修复等措施,在提高防洪排涝能力的同时,着力解决水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恢复河道功能。要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实施综合整治,通过3~5年的建设,使重点县河道初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综合整治目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